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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又一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胜诉

时间 : 2016-10-14     来源 : 未知     作者 : admin     点击 : 次     

        2016年3月29日我会提起的“中华环保联合会诉陈某、马某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公益诉讼案”获苏州市中院正式受理,昆山市人民检察院为本案支持起诉单位。经证据搜集、生态环境修复费用虚拟治理成本计算,本案于2016年8月11日开庭审理,择期宣判。
        近日,我会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民事判决书,支持了我会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陈某、马某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3万元至昆山市环境保护公益金专用账户,以及原告合理的律师费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