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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和司法联动共同治理水域污染保护环境----曾晓东在水域污染司法和行政执法研讨会上的讲话

时间 : 2011-05-18     来源 : 中华环保联合会     作者 :     点击 : 次     

中华环保联合会副主席兼秘书长曾晓东

尊敬的各位专家学者、各位来宾:

大家早晨好!非常感谢你们在百忙之中拨冗出席由昆明中级人民法院与我会共同主办的这次研讨会,感谢你们在“十一五”期间为中国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可喜成绩付出的辛勤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尤其是在依法治理水域污染、保护水环境等方面做出的司法探索,并取得了成功的经验与作法,在此向你们表示诚挚的谢意!

中国的环境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也必须在经济发展中解决。发展是硬道理,中国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意味着中国正在解决贫困问题,中国是一个十三亿人口的大国,解决贫困走发展富强之路是毋庸置疑的,不发展、不强大就得被动挨打受欺负。同时也应看到十三亿人口的发展如果不同步保护环境,必将带来不可低估的环境污染。所以说发展是战略问题,环境保护也是个战略问题,而且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如果我们的水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严重污染和破坏了,不要说发展,连生存的条件都没有了还谈什么发展呢!说以说保护环境和发展是同等重要,因此说一定要实行同步发展、并重发展,不能顾此失彼,重经济GDP轻环境污染治理、重经济发展的政绩轻为官一任不保一方平安的业绩,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最近我会调查并会同中央新闻媒体曝光的几起案子,充分说明我们一些地方政府官员还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人生观,一些企业仍在发展黑色经济,赚黑良心的钱。同时也反映出我国在依法保护环境、依法治理污染、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环境健康等方面还存在改进和加强的空间。这几年,云南、贵州、江苏等省的地市和县级人民法院先后成立了环境法庭、环境审判庭,对于所在地域或跨地域的重大环境问题、影响和制约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关系民生环境健康的突出问题依法开展调查、监督、审判、执行等司法程序工作,对当地的水环境、生态环境实行依法保护,效果十分显著,百姓拍手称快;还有的法院积极探索环境公益诉讼并取得了成功经验和作法,得到司法界得高度重视,得到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的认同。尤其是拓展了环保组织作为环保公益诉讼主体资格获得成功,对于推动中国开展公益诉讼注入了新鲜经验与作法,为保护中国的生态环境开创了先河;还有五个中级人民法院和两个基层法院实行民事、刑事、行政审判及执行“四位一体”的司法模式;还有的地方尝试建立了环境保护执法和司法联动机制,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无缝对接,尤其是昆明市建立了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发改委、环保局、水利局等19个单位组成的环境保护执法和司法联动机制。对那些不治理环境污染、偷排暗排污染、保护污染以及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行为者,给予严厉地制裁与惩罚,同时追究了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行政纪律责任,有效地扭转了“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社会不公道现象,扭转环境执法疲软的被动局面,使企业和社会公众深刻认识到污染环境、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环境健康既是违法,也是一种犯罪行为!新修改的刑法对醉酒驾车实行判刑,严重污染环境比醉酒驾车社会危害性严重,因此,建议修改《环境法》时也应增加这方面的内容,否则依法保护环境就是一句空话,不会引起社会及企业的高度重视。

总之,推进中国的环境保护走出“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的传统发展模式,实行跨越式发展,实行以环境优化经济发展的新道路,还需全社会的努力实践与探索,尤其是依法治理环境的探索与发展,只要在环境保护领域真正实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环境保护就有了真正的保障,环境的春天就到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