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2011-04-12 来源 : 中华环保联合会 作者 : 点击 : 次
2011年4月7日,我会联合中央电视台对九江纺织工业基地污染鄱阳湖案报道之后,引起江西省九江市有关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九江市庐山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责令九江金源化纤有限公司停产整治的通知》庐府字[2011]20号,(见附件)要求该厂立即停产整治。
九江市环保局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九江金源化纤有限公司限期治理,并处应缴排污费五倍(675775元)罚款。另外,九江市庐山区人民政府已免去张昌华庐山区环保局副局长职务;庐山区环保局已免去钟声庐山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九江金源化纤有限公司董事会开会决定撤销分管环保工作的韩艳勇的副总经理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