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2010-07-12 来源 : 中华环保联合会 作者 : 点击 : 次
曾晓东秘书长出席开幕式并讲话
培训现场
学员在分组讨论
2010年7月7日至9日,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共同主办的中华环保联合会第四期环境维权志愿律师法律研习班在北京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二十一位志愿律师和十家志愿律师事务所代表参加了此次研习班的培训。
我会副主席兼秘书长曾晓东在开幕式上宣布培训班的开班并进行了开班讲话。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秘书长里红出席了闭幕式。培训的开闭幕式由我会秘书长顾问吕克勤主持。
本次培训为期三天,共计24课时,内容从我国环境立法的相关问题到环境案件证据的收集与认定,从我国环境标准的地位和作用到实践中环境侵权诉讼的案例分析,期间还穿插了环境案件的讨论。培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为来自全国各地的志愿律师提供了广泛交流环境维权实践问题的平台,开阔了视野。
来自中国人民大学的李艳芳教授介绍了我国环境立法的阶段进程、我国环境立法体制、立法程序和其他重要立法制度。通过全面系统而细致深入的讲授使学员对环境法的相关问题有了深刻的了解和理解;来自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资委的汪劲主任讲授了我国环境标准的地位和作用,其就环境标准是不是法律规范、环境标准的构成及法律意义、强制性环境标准与环境行政的关系三个部分展开讲解,引用数据、对比国内外的立法例,充分论证和说明,让培训学员对环境标准有了基础的认识;具有丰富环境维权实践经验的中国政法大学王灿发和杨素娟教授为大家介绍了环境诉讼证据的收集与认定和典型环境侵权诉讼案例分析,在理论研究和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就如何帮助污染受害者起诉负有环境保护法定职责的行政机关、如何在环境行政诉讼中当好环保部门的诉讼代理人、如何在环境行政诉讼中做好企业的诉讼代理人以及水污染环境侵权相关的法律实务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授;来自武汉大学的郭少华老师组织学员开展了热烈而富有成果的多利益方分组讨论,对提高律师在解决环境纠纷中的谈判技巧有很大帮助。
自2007年我会启动了环境维权志愿律师工作以来,已有愈百名律师及几十家律师事务所成为我会环境维权志愿律师(所),与此同时每年都有很多志愿律师(所)参与到环境维权工作中,配合我会进行环境纠纷解决和环境诉讼援助。未来我会还将持续招募环境维权志愿律师和志愿律师事务所,开展举办法律研习班等一系列相关志愿律师工作。